校区各部、处、直属单位、学部、学院、研究院: 根据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印章管理规定》[哈工大(深圳)办〔2021〕51号],校区新刻制了“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学生证明专用章(7)”、“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学生证明专用章(8)”印章。上述2枚印章自2025年3月4日正式启用,由教务部教务处安排专人管理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启用印章印模 校区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(联系人:黄翠娟,联系电话:26033652)